工伤事故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基本信息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工伤事故详情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岗位。
事故经过,包括受伤原因、受伤害的程度。
救治与治疗情况
当日救治的医院及转院(如有)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
证人信息 (如有):
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证言内容,包括与受伤工人的关系、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单位的处理等。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受伤情形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签字盖章
证明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加以补充。
请注意,书写时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