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供热方式、房屋类型以及是否采用热计量收费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参考信息:
居民用户按面积收费
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24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燃气(油、电)锅炉: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居民用户按热计量收费
基本热价: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1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燃气锅炉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计量热价:0.16元/千瓦时(折合44.45元/吉焦)
非居民用户
价格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咨询供热单位
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元/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缴纳供暖费前咨询当地供热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