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之一,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等;
2. 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3. 参与庭前准备工作,如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 协助法官进行案件调查,并参与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5. 处理文书工作,如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6. 配合法官出庭,记录庭审过程,并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性质要求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和裁判文书的准确性。此外,书记员可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