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用人单位名称一致性
确认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协议无效。
专业名称一致性
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试用期与见习期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通常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学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尽量避免高额违约金,因为很多学生签完三方后立马就毁约。
备注事项
“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以将工资、奖金、补贴、休假、住房、保险等协商好的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写清楚,以防用人单位承诺无法落实。
签约程序
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先由毕业生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再提交给用人单位审核签名盖章,最后返回学校盖章。
明确职务和岗位
协议中应明确职务和岗位,杜绝用人单位随便换岗或调职。
明确工资和福利
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年终奖等福利待遇用条款固定下来。
社会保险
明确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充分了解意向单位
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应通过网络查询、实际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意向单位的情况,以便做出理性选择并防范潜在风险。
诚信签约
理性签约,诚信守约,不要随意违约。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学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避免在签订三方协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三方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