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这种变更通常是由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或者企业认为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法定变更);
2.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自愿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例子包括:
存货计量方法从先进先出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
政府补助净额法变更为总额法;
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坏账损失的核算在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之间的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政策变更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会计收益或费用,从而影响会计利润,但所得税的调整应以会计政策变更是否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增减变动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会计利润的变动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