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离职但公司不同意,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您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保留证据:
使用EMS或其他可追踪的邮寄方式发送辞职信,并确保在邮件详情单上注明文件性质,如“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
履行义务:
在离职前,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和返还公司财物。
法律途径:
如果公司不遵守法律规定,不支付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时效:
确保在通知期满后,即30天后,您不再履行工作职责,以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请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合规,并尽可能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