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成为国语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历史沿革
普通话的前身是明清时期的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清末开始,官话被称为“国语”。
1956年起,中国大陆正式将这种标准汉语称为“普通话”。
法律地位
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撑。
促进交流
中国地域辽阔,方言众多,普通话作为北方话为基础,易于被多数人理解和使用。
普通话有助于不同民族和地区之间的交流,促进全国范围内的社会活动和经济发展。
标准统一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现代白话文为语法标准,有利于书面和口头的统一交流。
功能作用
普通话不仅是中国的官方语言,也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对于中外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与推广
从清末开始,就有切音字运动等努力推广标准音,新中国成立后,普通话的推广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支持。
综上所述,普通话之所以成为国语,是由于其深厚的历史根基、法律地位的规定、在促进全国范围内交流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作为标准汉语的通用性和教育推广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