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证号是由 17位数字组成的,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1. 第1位为执业证书文本种类代码,即1代表律师执业证文本。
2. 第2-3位为持证人执业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3. 第4-5位为持证人执业机构所在的市(地、州、盟)或者直辖市的区(县)代码,同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4. 第6-9位为首次批准律师执业的年度代码。
5. 第10位为律师执业(律师工作)类别代码,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香港居民律师、澳门居民律师、台湾居民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等类别。
6. 第11位为性别代码,男性为0,女性为1。
7. 第12-17位为律师执业证序列号代码,该序列号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确保一名律师只有一个唯一的执业证号。
因此,律师执业证号总共有 17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