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诉讼状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结构和内容要求:
标题
明确标注文书名称,如“民事起诉状”。
首部
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
案由:简要说明案件性质,如离婚、继承、损害赔偿等。
正文
诉讼请求:明确列出原告请求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如赔偿、合同履行等。
事实与理由:详细叙述争议事实、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焦点,并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析论证。
证据清单:列出所有证据及其来源,包括证人姓名和住址。
尾部
受诉法院:明确指出受理案件的法院名称。
具状人信息:包括具状人(起诉人)的签名或盖章,以及具状日期。
附项:如有必要,说明诉状副本的份数、物证、书证件数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
注意事项
使用法院规定的诉讼用纸,并用毛笔或钢笔,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
格式要规范,事实叙述要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诉讼请求要明确和合理。
诉状应字迹工整,左边留出装订位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保所有必要信息均已包含,并按照正确的顺序和格式排列。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内容,并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