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扣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开车前15天(含)以上退票
不收取退票费。
开车前48小时以上至15天以内退票
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
开车前24小时以上至48小时以内退票
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
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
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
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
仍核收5%的退票费。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
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退票费计算的尾数处理
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及以上的进为1元。
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建议:
旅客在退票时,可以根据上述标准计算退票费,以确保顺利办理退票手续。
如果退票时间距离开车时间较近,建议提前办理退票,以减少手续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