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是负责物价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负责全省(或相应级别)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
3. 负责全省(或相应级别)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
4. 研究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6. 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7. 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
8. 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9. 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10. 研究制订全省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
11. 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12. 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
13. 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4.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15. 负责全省(或相应级别)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
16.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
17. 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
物价局的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