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比例:不同地区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某些地区可能是1.5%,而其他地区可能是1.7%,需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季节性用工: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公式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 季节性用工人数 × (用工月数 / 12)。
安排残疾人数: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则以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申报与缴纳
残保金的申报周期各地不同,有按季度申报的,也有按年度申报的,例如山西按年申报,2021年第3季度申报2020年残保金,截止期限至9月底。
其他信息
残疾人就业比例是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示例计算
假设某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200人,年平均工资为99502.49元,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2人,当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
计算公式
年缴纳额 = (200 × 1.5% - 2) × 99502.49
计算过程
年缴纳额 = (30 - 2) × 99502.49
年缴纳额 = 28 × 99502.49
年缴纳额 = 2886069.72元
因此,该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保金为2886069.72元。
建议:
用人单位应仔细阅读当地的相关政策,确保正确计算和申报残保金。
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部门或专业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