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追逐竞驶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行驶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情节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定情况下的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通常会从重处罚。
若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从重处罚。
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校车、客运车辆等,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危险系数更高,量刑也会相应加重。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也会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再次危险驾驶时会从重处罚。
从宽处理情形
自首、坦白立功。
自愿认罪认罚。
造成事故后积极赔偿,得到谅解。
其他从宽情形。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根据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可判处拘役及罚金。对于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