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政策导向与名额分配
根据各省乡村教育发展需求、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因素确定招聘名额。
重点考虑基础教育薄弱地区、农村和边远地区,同时兼顾其他需要支援的学校。
就近原则
分配时考虑考生报考的地区或家庭住址,以减少通勤成本,提高工作满意度和稳定性。
分数原则
考生考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因素,成绩高的考生有优先选择权和更多选择机会。
自愿原则
考虑考生个人意愿,允许考生提出地区或学校偏好,并在分配过程中进行协商和调整。
岗位需求与学科需求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科背景、教学能力等。
优先考虑紧缺薄弱学科的需求,如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等。
服务期满后的再分配
特岗教师通常分配到县级及乡镇级别地区。
服务期满后,可根据政策和个人意愿进行调动。
分配流程
报名与资格审核
笔试与面试
选择岗位
分配与调剂
公示与聘用
其他考虑
实行“县来县去”、“乡来乡去”的优先录用和岗位分配政策。
考虑生源地考生优先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较近的乡镇学校或村小、教学点工作。
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3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具体的分配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以当地教育局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