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超市购买到变质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您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和可能的赔偿方式: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超市工作人员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货或换货。
保留证据
保存好购物小票、食品包装袋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超市不配合,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步骤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工商12315中心投诉,或者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金额
您可以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如果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首负责任制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或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即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请记住,如果食品的标签或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则不适用上述赔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