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府拖欠工程款不给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与催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若发包人(包括政府)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企业作为承包人,应首先通过正式渠道进行催款,如发送催款函、律师函等,明确表明催收立场和法律依据,要求政府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欠款。
法律救济途径
协议折价或拍卖:若政府逾期不支付欠款,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可以折价或拍卖,企业可以与政府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诉讼与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支付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或审理,并作出判决。若政府未按判决来履行支付义务,企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其他措施
与政府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可以尝试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争取达成还款协议。
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追债公司的帮助,他们通常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可以帮助追回欠款。
要求政府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确保政府能够按时还款,可以要求政府提供履约担保,这可以是一种信用担保、抵押或质押。
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向监管部门投诉:在政府参与采购的项目中,如果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诉讼流程
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接受文件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作出书面答辩,然后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做出判决。
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出现,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中财产保全,提前冻结或查封与工程款相当金额的财产。
执行:一旦取得生效判决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工程款得到及时支付。建议在选择具体措施时,先尝试协商和调解,如果这些方法无效,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