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应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提交材料
-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主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社区受理与公示
-社区受理申请后进行调查,并进行公示三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需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审核与联审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
-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示与轮候
-审核通过后,将终审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并进行公示三天。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选房与入住
-轮候对象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建议: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留意申请时间,及时完成网上申请和资料提交。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社区或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