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书写要点如下:
标题
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例如“证明”或“有关XX问题的证明”。
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正文
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
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加盖公章
检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这样一份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示例
标题:
关于XXX同志工作情况的证明
抬头: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正文:
兹证明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在我公司XX部门担任XX职务。其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署名: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加盖公章:
[公司公章]
建议
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标题要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证明的主要内容。
正文部分要详细叙述需要证明的事实,确保无歧义。
署名和日期要清晰,加盖公章以增加证明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