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收据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通常位于收据的最上方,居中,字体稍大。标题可以是“收据”或“收条”字样,或者使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字样。
正文:
正文应从第二行开始,空两格书写。正文内容应包括:
借款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借款的金额,金额应使用中文大写,并在金额前留出空格;
借款的日期;
借款的用途(如果适用);
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适用)。
落款:
落款应包括:
收款人或经手人的姓名;
收到款项的具体日期;
如果收款人是单位,应加盖公章。
签名:
收据应由交纳人和收取人或经手人签名,以证实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他:
金额应使用千位分隔符,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并在金额前留出空格。
```
收据
今收到[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金额]元),借款日期为[借款日期]。
收款人:[收款人姓名]
日期:[收据日期]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所有内容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