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境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准备材料
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提交的材料包括:
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贴在申请表的相片位置。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登记备案人员仍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申请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
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审核与受理
出入境民警审核材料。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公安政务综合窗口受理、审核。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
取证
持《取证回执》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证件专用照片。
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请到邮政速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制作完毕的证件最长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量提前办理,避免在高峰期排队等候。
如有可能,可以选择网上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留意证件的有效期和保管要求,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领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