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时,请遵循以下规则:
1. 字号应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
2. 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字号,除非地名具有其他含义。
3. 字号应与行业特点相符合,体现企业的主营业务或经营特点。
4. 字号应简洁、易于记忆,并且不得含有误导性词汇或超出业务范围的内容。
5. 在同一注册机关辖区内,同行业的企业不能使用相同的字号,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核准。
6. 在选择字号时,可以考虑传统字号法、简称法、字号与商标一致法、译名法、谐趣法等方法。
7. 在正式填写前,建议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确保名称未被占用且不侵犯他人权益。
请根据这些规则准备您的字号,并确保它符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