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关于行李的携带和托运有如下规定:
随身携带物品
重量限制: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
体积限制: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托运行李
重量限制:每件托运行李不得超过50公斤。
体积限制:托运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
免费托运行李额:
国内航班: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国际航班:免费行李额分为计重免费行李额和计件免费行李额两种,具体规定依据旅客所付的票价座位等级。
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托运或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以及武器、利器和凶器等。
行李赔偿: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
建议您在准备行李时,仔细查看所乘航班的行李规定,以确保行李符合要求,避免超重或超尺寸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