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收费情况如下:
1. 劳动争议仲裁本身是不收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 劳动仲裁案件通常的收费标准是每件300元,但这可能因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如异地调查、鉴定等,这些特殊处理将按实际开支收费。
3.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处理费有所不同:
受理费根据案件涉及的人数不同而有所变化,例如:
3人以下的案件,每件20元;
4至9人的案件,每件30元;
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五日内预付。
4. 如果当事人不及时缴纳仲裁费,可能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仲裁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