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起诉期限:
您需要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地点:
您应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则复议机关是被告。
起诉状:
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您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出具书面凭证。
上诉权利:
如果您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服,您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您的行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采取行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