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到其他城市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打印参保凭证
到原参保地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参保凭证》。
办理社保关系注销手续
在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注销手续,并获取社保关系转移证明。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到新城市的社保局提交社保关系转移手续,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关系转移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等待审核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申请,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转移资金
除了转移关系外,还需将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及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地。
建立新的社保关系
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提交转入申请
在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等待办结通知
转移申请通过后,等待转入地社保局的通知,通常在45个工作日左右。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另外,请确保在办理转移前,原参保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并且在新就业地已经建立了社保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