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协商一致
父母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可以签订协议,并依照协议执行。
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父母可以将抚养权争议提交法院。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孩子的年龄和性别;
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抚养条件;
孩子与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其成长的影响;
父母是否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如赌博、吸毒等;
孩子的意愿(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父母是否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抚养费用。
特殊情况
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严重健康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判给母亲,但也有可能因特殊情况判给父亲。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抚养费用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探视权
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应定期探视孩子,以保障亲子关系。
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以准许。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上因素,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