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手术费、药品费、住院费等,需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诊断证明。
误工费:
因伤不能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护理费:
受伤需要护理时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或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
因就医或处理事故产生的往返费用,需提供行程单和发票。
住宿费:
外地就医或处理事故时产生的住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营养费:
根据医嘱需要的特殊饮食费用。
残疾赔偿金:
因伤致残所需的生活费用和康复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
因伤需要使用的辅助器具费用。
丧葬费:
受害人死亡时产生的费用。
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死亡对其家属造成的损失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
死者生前扶养的家庭成员所需的生活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事故受到精神创伤的赔偿。
鉴定费和后续治疗费:
涉及伤残鉴定和后续治疗的费用。
赔偿流程通常如下:
1. 报警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理赔。
3. 与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4.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
请确保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保险公司或法院。若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