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据通常应包含以下部分:
标题
可以直接写上“收据”或“收条”字样。
另一种写法是以“今收到”、“现收到”或“已收到”作为标题。
正文
正文应从第二行开始,空两格处书写。
明确写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
如果适用,注明收取的原因。
落款
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和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如果是代表单位收款,通常需要加盖公章。
经手人应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若是代收则加上“代收人:”。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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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
今收到郭靖现金壹仟元整,特此为证。
收款人:黄蓉
200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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