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带充电宝上飞机的规定如下: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
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随身携带上飞机。
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
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携带,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严禁携带。
如果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而是标明了毫安时(mAh),可以进行如下换算:
额定能量(Wh) = 额定电压(V)× 额定容量(mAh)/ 1000
以常见的5V电压为例:
20000mAh的充电宝:20000mAh × 5V / 1000 = 100Wh,符合携带要求。
32000mAh的充电宝:32000mAh × 5V / 1000 = 160Wh,符合携带要求。
因此,可以总结如下:
20000mAh及以下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
20001mAh至32000mA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携带,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超过32000mA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建议出行前仔细查看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并根据上述规定携带,以确保顺利通过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