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协商一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是一个具体的婚内财产协议案例及其要点:
协议双方
男方:约翰,身份证号码4110881995550XXX,联系电话186655550111。
女方:(未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未提供)。
结婚时间
2021年11月11日,在金水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现有财产
无共同所有车辆、股权、股票、知识产权。
银行存款:双方名下银行存款共计若干万元。
共同所有房屋:一套(坐落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55号十层1023号,不动产证号:ZZJX555512104XX)。
财产分配
银行存款: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均归个人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借用或挪用另一方所有的财产。
房屋:归男方所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税费由男方承担。
婚后收入分配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均归个人收入或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约定
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离婚,男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现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男方付清。
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他大件物品)。
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具体金额未提供)。
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办理公证。
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对财产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反悔。
注意事项
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协议中不得处分他人名下财产及违章违法的财产。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婚内财产协议在婚姻关系中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建议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财产范围和权益,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