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职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劳动能力等级,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依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比例依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
生活护理费:
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比例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他费用:
包括辅助器具配置费、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及程序,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