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字据要具有法律效力,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签订字据的当事人必须能够理解和承担字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意思表示真实:
字据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不存在强迫、欺诈、误导等情况。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字据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
不违背公序良俗:
字据内容不得有损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
书面形式:
通常立字据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签名或盖章:
字据需要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证明其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立字据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它便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