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维护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
text{应纳税额} = (text{实际缴纳增值税} + text{实际缴纳消费税}) times text{适用税率}
]
具体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示例计算
以某县县城的甲企业为例,该企业2024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后申报缴纳增值税90万元,享受直接减免消费税优惠后申报缴纳消费税30万元。根据上述公式和税率,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90 + 30) times 5% = 6 text{万元}
]
账务处理
在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会计分录为:
[
text{借: 税金及附加}
]
[
text{贷: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
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会计分录为:
[
text{借: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
[
text{贷: 银行存款}
]
这些规定和计算方法确保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准确计算和按时缴纳,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