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是由18位数字组成的,其组成如下:
地址码:
前六位数字,表示持证人的户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出生日期码:
第七位至第十四位,表示持证人的出生年月日,格式为YYYYMMDD。
顺序码:
第十五位至第十七位,表示同一地址码所标识区域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校验码:
第十八位,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国家标准计算得出的检验码。
校验码的计算遵循ISO 7064:1983.MOD 11-2标准,通过特定的数学运算得出,用以验证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如果最后一位数字计算结果为10,则用罗马数字“X”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