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通常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精神或性方面的侵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
2. 精神暴力:如经常性谩骂、恐吓、威胁、跟踪、骚扰等。
3. 性暴力:如违背他人意愿的性行为、性器官的损伤等。
4. 经济控制:如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正常开销等。
5. 其他侵害行为:如冷暴力、精神折磨等。
如果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行为,且行为是持续性或经常性的,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依法寻求法律保护,包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