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组长不给辞职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提交辞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是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协商沟通
尝试与组长或其上级进行沟通,解释您的辞职意向和法律规定。
如果组长不配合,可以联系工厂的人事部门寻求帮助。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者,您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保留证据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保存好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如辞职信、与组长的沟通记录等。
离职手续
提交辞职申请后,即使组长不批准,一个月(或试用期三天)后您仍可以离职。
离职时,确保办理好所有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等。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请记住,以上步骤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际操作时还需考虑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