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分配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的分配规则如下: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放弃继承权时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份额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特殊情况下的遗产分配
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遗产分配可以不均等。
对于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以上是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遗嘱或协议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配时还需考虑继承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及对被继承人所尽的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