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汽车票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及时挂失
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提供必要信息
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
重新购票
经车站确认无误后,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
乘车声明
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
到站前列车长确认席位使用正常后,将开具客运记录交给旅客。
退票手续
旅客应在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
请注意,如果原车票已经退票或已经挂失补办,将不再次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如果原车票已经改签,则按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