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笔录

楠楠家庭教育 · 2024-12-26 05:23:23

制作笔录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以下是制作笔录的基本方法:

基本信息部分

准确记录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对于单位,要记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注明笔录制作时间和地点,记录开始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分钟,记录制作笔录的具体地点。

内容记录部分

客观真实记录,只记录事实,避免加入主观猜测、推断或评价。例如,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应逐字逐句,使用当事人的原话,不能随意更改措辞。

详细全面记录,对于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方式等要素完整记录。如在调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时,要记录进货渠道、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等细节。

条理清晰记录,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记录内容,如按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或者按问题的类别进行记录,便于阅读者理解。可以采用问答式记录询问笔录,每一个问题和回答单独成段。

询问过程部分(针对询问笔录)

表明身份告知权利义务,笔录开头要注明执法人员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情况,并告知当事人有如实回答的义务,以及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等权利。

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其他注意事项

笔录制作应当及时,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应现场制作笔录,真实记录现场处罚或处理的相关情况。这种即时性确保了笔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笔录制作完毕后,必须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签名或盖章。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邀请在场的证人签名或盖章,以增强笔录的客观性。

笔录制作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个别进行、出示权利告知书、申请回避等,确保程序合法。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为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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