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通常是指对因疾病、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以下是评残的基本流程和标准:
评残流程:
申请: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评残申请。
受理:
县级残联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
县级残联根据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进行评定,并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
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医疗机构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
证件发放:
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区县残联的初审意见,并批准发放残疾人证。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涉及对人身有重大影响的损伤。
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涉及对人身有中度影响的损伤。
轻微伤:涉及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功能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评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分为10级。
注意事项:
评残必须在伤愈稳定后进行。
评定结果通常在30天内出结论,最长不得超过90天。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评定。
以上信息提供了评残的基本流程和评定标准,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残联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