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时,有一些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被严格禁止携带。以下是详细列表:
禁止携带的物品
枪支弹药类
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及其配用子弹和仿制品。
道具枪、发令枪等。
爆炸物品
炸药、雷管、烟花爆竹等。
管制刀具
匕首、刺刀、猎刀等,以及超过规定尺寸规格的其他刀具。
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具有毒害性和腐蚀性的化学品。
传染病病原体
可能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
其他禁止物品
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允许托运但有限量的物品
某些刀具、棍棒、球棒、桌球杆等钝器和锐器,以及部分工具农具。
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如香水、花露水等,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且每种限带1件。
自喷压力容器,如冷烫精、染发剂、摩丝等,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且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注意事项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并遵守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限制。
违章携带物品可能会导致补收运费,严重者可能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请确保在出行前了解并遵守当地铁路公司的具体规定,以免影响您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