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
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且亲自到场办理。
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后,需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必要的文件和离婚协议书,完成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提交立案: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后,通过法院在线服务或直接提交离婚诉讼。
开庭审理:
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需陈述诉求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
等待判决:
根据庭审结果,法院将作出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应当书面形式,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离婚证:颁发离婚证是离婚手续完成的标志,双方各自获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遵循相应的步骤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