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民航局规定,关于携带充电宝上飞机的规定如下:
个人自用且容量在20000毫安以下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容量在20000毫安至32000毫安之间的充电宝,必须要到值机柜台申请,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能带上飞机。
容量超过32000毫安的充电宝,则不允许携带上飞机。
此外,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也有相应限制: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随身携带上飞机。
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携带,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属于危险物品,无法通过安检,因此严禁携带上飞机。
为了确保顺利携带充电宝上飞机,建议您:
确认充电宝的容量,确保在20000毫安以下。
如果充电宝容量在20000毫安至32000毫安之间,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
确认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是否在100Wh至160Wh之间,如果是,则需航空公司批准。
遵守航空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携带数量等。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