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
请求离婚
小孩的抚养问题
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包括结婚时间、生小孩时间、离婚原因等。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
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立案审查与缴费
立案庭审查后,缴纳诉讼费用。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待通知。
等待开庭通知
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开庭审理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上诉
如果对于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仍有异议,可以在首份判决书送达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二审法院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结束后,会作出二审判决或裁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无误,会维持原判;如果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会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建议在上诉过程中,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