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工龄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合同制员工
单位录用时的合同。
临时员工
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就职人员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劳动合同及解除证明
从业期间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原单位工资介绍信
人员基本情况、原工资构成、工资发放截止时间等。
单位填报的《工龄认定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辞职申请表原件。
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
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
干部身份证明书。
社保局或单位人事处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特殊情况下的工龄认定
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
特殊情况如军队退伍复员人员需要安置介绍信。
请注意,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流程,具体办理时应以当地或单位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