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民族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户口簿复印件。
民族成分变更的书面申请。
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书(如适用)。
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单位证明等。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审核流程
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办理变更
审批通过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将审批意见抄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领取新证件
办理完毕后,凭《变更民族证明》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变更。
请注意,整个流程可能需要数周时间,具体进度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