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民族成份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少数民族的证明
如有历史错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说明更改民族成份的原因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批流程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上报上一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上一级民族事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办理户口变更
公安部门依据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更新证件
凭《变更民族证明》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变更
请注意,整个流程可能需要数周时间,并且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民族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