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动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离职证明、户籍卡等。
如果是单位提取,需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如果是个人提取,可能需要档案管理资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等。
开具调档函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接收地(如人才中心或工作单位)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上需准确填写抬头信息,并仔细核对。
档案转出
将调档函提交给原存档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
原单位在收到调档函后,会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递到指定的接收地。
档案接收
档案到达接收地后,需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开具存档证明。
如果是单位存档,需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证明,并填写相关审批表。
如果是个人存档,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同意调出证明、照片等材料。
注意事项
调档函通常有有效期限,例如30天,务必在期限内完成调档。
档案转出时,不得私自拆封档案袋,必须通过机要方式转递。
档案调动可能涉及费用,如存档费,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需咨询相关部门。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上步骤,并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档案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