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领取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审查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核查双方提交的法律文件。
告知双方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
协商一致
双方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填写离婚协议
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颁发离婚证。
领取离婚证
双方当事人核实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婚姻登记员告知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及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双方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注销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以上步骤完成后,双方即解除夫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