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离婚原因时,请遵循以下要点:
真实自愿:
离婚原因应基于真实且自愿的情况,民政机构会审查双方离婚意见是否出于真实意愿。
概括性描述:
离婚原因应简洁明了,例如“性格不合”或“感情破裂”等,无需详细叙述。
具体事实:
如果离婚原因涉及具体事实,如家暴、重婚等,应详细陈述并附上证据。
法律依据:
离婚协议中应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依据。
协商解决:
离婚协议中应体现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避免过激语言:
在离婚文书中避免使用攻击性或侮辱性的语言。
明确诉讼请求:
在离婚起诉状中,应明确离婚态度、子女抚养、财产处置等诉讼请求。
请确保离婚协议书或起诉状内容准确、合法,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